2008年9月11日 星期四

遇見丫頭

星期日晚上,我回家吃飯。

飯後和大嫂聊天,愈聊愈起勁,感覺才一會兒功夫而已,結果一看時間,竟然已經快十一點了。

講話是很費精神的運動,聊了一晚,我感覺肚子空空的。問大嫂:「妳肚子會不會餓?」她說:「有一點。」

於是我們決定走路到家裡附近的寧夏夜市買點什麼好吃的解解饞。




在熱鬧忙碌,人潮紛沓的夜市裡,我和大嫂很隨興地邊走邊點。

看到什麼好吃的想吃的便停下腳步,等候老闆打包,拎著再換下一攤走。

即使深知其美味會因未在第一時間入口而大打折扣,我們仍不可能坐在路邊攤吃,堅決打包帶走。

理由很簡單:即使是晚上,夜市的溫度亦高達三十度以上。在酷熱之下,再好吃的食物也會變得索然無味。




在「生炒魷魚」的攤子前,我們站著,熟練地吩咐老闆:「兩碗炒魷魚,加辣;一碗炒米粉,不要豆芽。」

正在等待時,我聽到身後傳來一個女聲:「老闆,炒魷魚一份,這邊吃。」

咦,這聲音好耳熟啊?我不禁好奇地回過頭去。啊,是丫頭!




丫頭是我大學同學,也是我大學生活當中,少數和我談得來的好朋友之一。

她大學畢業之後,沒多久便結了婚,嫁的同樣是我們的同班同學。

奇怪喔,我怎麼一堆同學全相互結了婚呢?




丫頭之所以會和我們班那個男生結婚的原由,有一段故事:

據說,我們那男同學畢業之後,在泰山飛指部隊當兵,而丫頭的家正好住泰山。

那家在中部的男同學,放假閒閒沒事幹,於是三不五時到丫頭家打打牙祭混時間,

剛好丫頭的媽媽煮得一手好菜,一吃再吃的結果,吃上了癮,吃出了感情,就順理成章的結婚了。




我有十多年沒見過丫頭,自大學畢業之後就沒見過她了。可是回頭的那一瞬間,就認出她來了。

不能說她沒變,十多年的時間誰能沒變?又不是小龍女!

但記憶是種很奇妙的東西,它記得所有你想記的事情;不想記得的,即使擺在眼前你都看不見。

總之我知道那是ㄚ頭,千真萬確如假包換,毋需懷疑。




可我沒有叫她。

我只往後瞄了一眼,隨即轉頭回來。輕聲在我大嫂耳邊說:「後面那個女生是我同學。」

大嫂回過頭看了,低聲說:「媽呀,是個歐巴桑喂!」

「我們都是好不好?」我扯了一下她的手:「別再看她了啦!快走啦!」拿了炒魷魚,我拉著大嫂匆匆離開。




邊走大嫂邊問我:「妳不叫她嗎?」

「我才不要!」我搖頭:「妳沒看到我已經裝卸妝了嗎?」

「這是什麼理由?見老同學需要化什麼化妝?」大嫂相當地不以為然:「要我,我一定叫她。」

「我平常比現在好看一百倍,我為什麼要偏偏找我最醜的時候認老朋友呢?」




原本朝著回家路走了,想一想,不大甘心,我頻頻回首偷看ㄚ頭。

「幹嘛這麼痛苦?想見就過去喊她呀!」大嫂酸我:「又不是見不得人,畏首畏尾的。」

我將手上的東西遞給大嫂,要她先回去:「我要再回去看看她,幾百年不見了,就這麼離開有點那個。」

「隨便妳,妳高興就好。」大嫂於是接了東西便走了。




大嫂離開後,我找了個ㄚ頭看不到我的角度,躲在一旁,仔細地看她。

看她面無表情拿筷子夾魷魚吃;看她吃到一半,也許是太熱了順手綁起頭髮;看她瞪了路過的抽煙的人一眼…

看著那些我所熟悉的舉動,我無端笑了起來,同時心情激動莫名!時光彷彿回到年輕時和她打打鬧鬧的日子。




我一直默默的在角落裡注視著,等到她吃完,看著她的身影走出我的視線,才依依不捨的走回家。

回程的路上,眼前不斷浮現出從前大學時期的事情,多半是好玩的有趣的,心情是滿滿的甜甜的快樂。




還好沒叫她。

若真相認,那我勢必會知道一些她的近況,也無可避免的會說出我的。

而不管現在是好是壞,久別重逢,更何況是在這樣匆促的場合,人總是會揀些好聽的講。

那麼,這些個表面的,言不由衷的對話,對我們,不管是對我或者是ㄚ頭,有任何的意義嗎?




我想我不可能跟她說:「ㄚ頭,今天不算數,我們找個時間好好聊一聊吧。」

我自始至終沒搬過家,她要找我,易如反掌,只是不找罷了。

這也沒什麼,時間對人們情感所產生的疏遠陌生,本來就是令人難以忍受的可怕。




倒不如別相認了吧。

當這事未發生過,只有我單方面看見她,她卻毫無所悉的結果是最好的。

如此,我將永遠保有碰見她的喜悅,卻不會有相認後的負擔。

沒有留言:

文章分類標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