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7年10月27日 星期六

朋友的煩惱

前一陣子,有個朋友跑來來找我,問我有沒有空陪陪他。他說他心情煩悶,急需找個人說一說。

我這人向來不大好相處,能跟我成為朋友的,必定交情匪淺。

因此乍聞人家需要我,當然義不容辭,全力相挺。

那一天,我花了一整個下午的時間,陪他看電影,吃晚飯,以及喝了好幾個小時的黑咖啡。



拉拉雜雜地扯了半天,我於是弄清楚,原來是感情出了問題。

他說,他跟他交往近半年的女朋友,最近不斷有嚴重摩擦,兩個人愈相處愈發覺個性不合。

他愛安靜,對方愛熱鬧;他未雨綢繆,對方活在當下;他事實求是,對方大而化之…



男女情感,向來是道難解的題。每一對均有每一對的模式,無法以相同的公式等一化之。

但,什麼事情都一樣,只要當事者不是我,事非關己,我就有辦法搖身一變成為專家。

即使是最棘手的兩性關係,我都能不費吹灰之力搬出一堆大道理。

完全不必打草稿不需用大腦,隨隨便便就能引經據典條理分明給它講得頭頭是道!



於是一整個下午,我不厭其煩地勸他:天底下沒有兩個人的個性是可以完全融合的。

男女之間,合不來是正常。既然相愛,彼此都要學習如何相處,才能維持戀情長久不是嗎?

看他心情頗為低落,我因此拼命地講笑話耍白癡,很努力地盡了朋友的義務安慰他。

但看起來我功力不大夠。朋友始終面無表情,毫無反應,只是不停地唉唉唉大聲嘆氣。



最後,一直到我說好吧,如果沒別的事那我們可不可以回去休息了?

他才支支吾吾,面有難色地道出真相:他發覺,他應該不是他女朋友的唯一男友。

我一聽差點翻臉!我說,你他媽的是在搞什麼?你在浪費我的時間嗎?虧我還講了一下午。

我義憤填膺,反問他:「請問這有什麼好討論的?女生劈腿,你還需要考慮嗎?閃人了啦!」



他猶豫地說,難道我不該認真去爭取成為她的唯一?說不定她只是一時意亂情迷,說不定是我做得不夠好…

我不耐煩地打斷他:你別替她找藉口!男女之間,沒有婚姻約束時要如何交友是個人的自由,但絕不能欺騙!

最後這句話彷彿點到他的死穴。只見他好一陣子都沒說話,眉頭深鎖,似是聽進去了。



過了一段時日,我再看到他,問他:「現在呢?情況怎麼樣了?」

他聳聳肩,未置可否地故做輕鬆狀,說:「嗯,就這樣啊。」

我說你跟你女朋友攤牌了嗎?他說,沒有。我想給再她一段時間,我再觀察看看。

我簡直無法置信,罵他:「你別傻了。再多的時間都是白搭!她可以同時和好幾個男生交往,你覺得行嗎?」



沒想到他惱羞成怒,兇我:「我想這不干妳的事,妳不必管那麼多,反正我自己會去調適!」

我怒不可遏。冷冷地看著他,強壓住心頭的不悅,忍著說:「那好吧。我看這件事就別再提了。」

自那天不歡而散之後,他就不再主動和我連絡,擺明了躲我。

不打電話給我,不傳媚兒給我,甚至連 MSN也很少上線,我想他是封鎖了我吧。



我心裡很氣!但也無可奈何。

我明白,即使是再好的朋友都一樣。不論是誰,都喜歡聽好聽的話,有幾個能聽得進真言呢?

更何況我明知道人家正在熱戀當中,卻毫不留情地當面潑冷水下去,活該讓人判出局!



前兩天,朋友打了電話過來,低姿態地問我,什麼時候有時間可以碰面,他想請我吃飯。

我心裡有數,曉得他在跟我示好,為之前的失態找台階下。但我有點猶豫,不敢貿然答應。

因為我清楚,一旦見了面,我勢必會提起他女友的事。而我不可能也不會因為想保住友誼,而改變我的立場。

這種對相愛的人不忠實的欺騙行為,怎麼樣都太逾越我的道德觀了。



這幾天,我一直為這件事所困擾。

我很明白,我犯不著為了一件和我無關緊要的事,賠上我和朋友好幾年的交情。

我大可以見面後什麼都不說,當沒這回事般地和往常一樣談天說地。然後,冷眼旁觀等著看好戲。

等到他總有一天被盲目情感刺穿到遍體鱗傷時,再好好地來嘲笑他:誰教你當初不聽我的!



但,說是這樣說,我實在做不到。

我寧可選擇逃避,暫時不跟朋友見面。問題,他的以及我的,一切就留給時間來解決吧。

20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

我個性的某一部份



前陣子,為了搬去Google的部落格新家,整天忙的是不亦樂乎。

一樣一樣得從頭開始學。難的我當然沒辦法,只能從簡單的設定著手,比如說部落格的範本,版面等等。

然後我領悟到一件事:

面對一項新事物時,學習新技能本身不一定是最困難的,要在眾多選項裡做一抉擇,這才是最痛苦的。



你知道嗎?光是一個版面文字的配色就讓我選了好幾天,弄了上千種組合還搞不定!

我當然知道文字的顏色沒那麼重要。只要別是些大紅大紫偏激刺眼的色系就行,重要的是內容不是嗎?

更何況每個人的電腦都有色差,就算是我精心搭配出來的色系,換了台電腦,顏色全變了個樣也說不定。



但我就偏偏無法和自己妥栛!

文字顏色選了,和連結的顏色配起來不顯眼,換!文字和連結都 OK了,和標題的顏色衝突,再換!

所有的文字選色都覺得可以了,看看背景顏色,嗯,兩者不大搭調的感覺,還是換!

幾天下來,就如此這般,我幾乎什麼事都沒辦法做,專心地坐在電腦前反覆為了配色而傷腦筋。



上星期五,約中午時分,我帶著整個早上都因盯著電腦螢幕,而疲累泛紅的雙眼開車出門。

邊開車時,頭腦裡還想著究竟是綠色文字配上咖啡色的連結好呢,還是藍色配灰色比較漂亮?

結果,要轉彎時,我忘了我自己是開車,竟然將車子開到機車二段式左轉的等候區裡。

坐在車裡,看到窗外一群被我的車子擠到框框外的機車騎士,用很錯愕且厭惡的表情瞪著我,這才驚覺糗了!



我這人就是這德性。不管做什麼事,總是會在一個莫名其妙的「點」上,拼命地鑽牛角尖。

好聽一點呢,說是盡善盡美;說穿了,就是龜毛。

你大概會想,噯,這其實不光是妳,很多人都有這毛病的啊。

但問題在於:我專注的焦點往往和眾人大相逕庭,輕重緩急純依個人喜好來判斷,有些時候甚至偏離主題。

人家認為重要的,我不怎麼在意;反倒是別人認為怎麼樣都無所謂的地方,我卻猶豫不決難下決定。



比如說,買車時我會斤斤計較天窗的尺寸。甚至曾只因天窗小個一吋,而堅持不肯接受某廠牌的車子;

或者是出去吃飯時,會因為哪家餐廳的水杯比較講究而選擇它,根本不在乎真正想吃的食物為何。

而就像這次的 Google新部落格,剛搬家時熱血沸騰,勢在必行,

結果我把精神全貫注在選色上面了,因此接下來學習別的功能就顯得有點後繼無力,只好黯淡轉回原地盤。



這就是我。

歡迎更深一步認識杜賓狗。

20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

杜賓狗的狗屋留言版

徵信社的廣告招牌




這張相片,拍攝地點是台中逢甲夜市附近的某加油站。

上星期六晚上,和朋友到殺到台中遊玩。

逛完夜市後欲打道回府時,發現油快沒了,因此趕緊到加油站加油。

加完油後,正準備離開,抬頭一看,赫然發現這面令人望之發噱的帆布大招牌。




哈哈哈!這年頭錢真難賺啊!

跟蹤一天 3000元。那包月怎麼算?打八折嗎?是按日領現還是實報實銷?

代客出氣,這個一定事先得講好,不然客戶也許沒那麼生氣,苦主卻被出手太重的打手活生生砍斷腳筋。


離婚設計這絕對有必要!結婚容易離婚難,沒有專家幫忙說不定彼此恨到死,訃文上還得乖乖掛上對方的名。


感情挽回?這項我倒是很有興趣。要怎麼樣才能証明已挽回了?請示神明擲筊嗎?挽回的保固期是多久?




個人認為,可以建議業者,不妨再多增加幾個服務項目,好歹公司都立案了不是嗎?

比如說:邂逅安排。設計讓你想要把的對象,不管走到哪裡都能「湊巧」看到你。

這當然得經過精心安排。讓你的出現只讓對方驚喜連連,絕不會讓對方感到突兀甚至產生厭煩。

或者是:劈腿體驗。眼見人家那個劈這個劈,偏偏自己如何都只能苦守寒窯,羡慕得就差口水沒流下來了。

喜歡嗎?歡迎至此處洽談,包準一試成主顧。



還有還有,針對當今社會上一堆成天只想釣凱子享大富的貪婪女人們,

研發一些好比「狐狸精養成班」,「第三者特訓營」之類的課程,我想應該也會生意興隆吧。

反正閒閒著沒事做,動動腦也是滿不錯的。不如你也來共襄盛舉,幫忙想一個?




20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

停車場的車禍

清晨去運動時,將車子停妥下車後,還沒走兩步路,一場車禍就在我眼前發生。

一台停車格內的車子要出去,駕駛倒車後退,正準備離開,

可是,他沒注意到,此時有一台車子等在他車後想停他的車位,於是「碰」地好大一聲,

只聽到有如剛出爐的披薩被咬碎的喀嗤喀嗤聲,倒車出來的車尾,不偏不倚撞到後頭正等待著的橫擺車身,

撞擊部位恰恰好就在後面那台車子前後門的中間位置,換句話說,那台倒楣的車子,兩片門都報銷了!




車禍發生的現場,正好在我的正前方,因此從頭至尾我看得一清二楚。

雖然當時我很想阻止,但你知道這整個事件經過只發生在一瞬間而已,完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。

於是,我眼睜睜地看著車禍在我面前發生。

我能夠做的,只有儘可能吃驚地將嘴巴張得老大,並深深地打由心底表示遺憾而已。




雖然當時有點想幫忙,但那天早上我有課,再加上雙方都已下車查看了,

因此我杵著觀察了約一分鐘後,決定放棄,心想此事和我無干,自有警察會處理吧。

於是狠心地掉頭轉身離開現場,逕自走進健身房游泳去了。




游了快半小時左右,我不小心看到隔壁水道游著的正是剛剛車子被撞的那個男生。

不禁心生訝異:這男的很看得開喔,好端端地車子停著沒動被撞了,還有心情下水游泳…

有點衝動想開口問問狀況,但礙於我跟那人並不認識,再加上趕著去上課沒什麼時間,

因此強忍住好奇心,游完我當天的額度便匆匆離開。




由俱樂部出去時,經過停車場的警衛室,我終於還是忍不住開口問了:剛剛那車禍後來怎麼樣?

警衛說,那個呀,不到十分鐘就解決了!

那個被撞的車主,下車看了一下,就說沒關係沒關係,不必叫警察,反正有保全險,看保險怎麼賠就是了;

而那個肇事者,車子毫髮無傷,聽到被撞的車主這麼大方,就趕快閃人了。

警衛止不住惋惜的表情,一再強調:福斯的新車啊,開還不到500公里耶!嘿嘿,可是人家就說沒關係…




我說真的假的?就這樣算了?前後兩個車門都凹了捏… 我實在無法想像這樣的車禍事件能夠這樣就算了。

在我的理解範圍之內,任何車禍案例,肇事者一般不是都得花錢方能消災的嗎?

一路上,我不斷想著這件事。

我想起之前
類似的事件也發生在我身上過。在那當下,我無論如何都沒有辦法瀟灑地跟對方說:「算了!」

一方面是對方的態度的問題;一方面是因為我並沒有保全險,想到平因無故得花錢讓我整個人簡直快抓狂。




不管怎麼說,今天算是上了一課:

這個被撞的車主,他不計較這場車禍誰是誰非,當機立斷,全權委由保險公司處理就是了。

他明確地將因車禍所引起的不快指數降到最低,不需再耗費精力處理因車禍而帶來的負面效應,

即使他下個年度也許得因此多花一些些保費,然他所獲得的,是一整天愉悅心情,以及旁人的讚賞,

我想這報酬率怎麼算都是值得的,這個人,真是一個有智慧的人!




看看人家,再回想上次我被撞時,一副得理不饒人的惡嘴臉,不禁一陣陣心虛湧上心頭來。

好吧,那下次我一定會改。也許換個角度換個想法處理事情,日子會比較輕鬆也說不定。

這個人真不錯,我一定要找機會好好地跟這個人認識一下,這個朋友我一定得交!

對了,我有沒有提過他其實長得還滿帥的?








文章分類標籤